电流对人体确实存在着致命危险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时常与电器设备打交道,而电流作为这些设备运作的基础,若处理不当,便可能对人体构成严重威胁。当人体成为导电通路的一部分时,电流会通过身体流动,这不仅会引起剧烈的肌肉收缩和神经紊乱,严重时还可能导致心脏骤停和呼吸功能障碍,进而危及生命。因此,了解电流的安全知识,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,对于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。
- 1、电流对人体有致命危险吗?
- 2、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
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,欢迎阅读:
电流对人体有致命危险吗? (一)

答对,长时间遭受50毫安的电流电击会致命;理论上来说20-25毫安的电流若是处理不当,就足以致命。
人体安全电压是36V,安全电流为10mA。 电击对人体的危害程度,主要取决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和通电时间长短。电流强度越大,致命危险越大;持续时间越长,死亡的可能性越大。
人体对电流的反映:
1、8—10mA:人勉强能自主摆脱电流源,但手指关节仍有剧痛感。
2、20—25mA:触电组织迅速麻痹,肢体失去知觉,无法自足摆脱电流源,同时伴有呼吸困难。
3、50—80mA:无法正常呼吸,心脏开始剧烈跳动。
4、90—100mA:无法呼吸,心脏受电击麻痹,数秒内停止跳动。
根据欧姆定律(I=U/R)可以得知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外加电压和人体电阻有关。人体电阻除人的自身电阻外,还应附加上人体以外的衣服、鞋、裤等电阻。
为确定安全条件,往往不采用安全电流,而是采用安全电压来进行估算:一般情况下,也就是干燥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下,安全电压规定为36V,对于潮湿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(如金属容器、管道内施焊检修),安全电压规定为12V。
这样,触电时通过人体的电流,可被限制在较小范围内,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。
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 (二)
答法律主观:
社会危害性指犯罪分子的行为对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,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。社会危害性也是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。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,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。
法律客观:
《刑事诉讼法》
第十六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,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。从上文的内容,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人身危险性。如需更深入了解,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。